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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5-06-18   来源:    阅读:

关于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纠正“四风”要求,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学院纪委就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纪监督,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聚会、旅游、探亲等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消费娱乐休闲餐饮场所。

二、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

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既要自身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做好本单位工作,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把各项纪律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干部。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提醒,防止不正之风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三、强化执纪问责,实施责任追究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学院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节日期间,学院纪委设立举报电话:86143026。

 

 

 

中共哈尔滨金融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