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对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
为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四个一”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黑高工委联字﹝2008﹞9号)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督查组于2013年11月27日对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由省教育厅副巡视员王淑云担任组长,高校纪工委副书记、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省监察厅驻教育厅监察室主任云兆武担任副组长,高校纪工委、省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两名工作人员组成。
督查内容有四项:一是听取主要领导的汇报,二是对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三是随机抽取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四是查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重点项目佐证材料。党委书记、院长邓福庆代表学院党委作了汇报,汇报分四个部分,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细致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全面准确地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邓书记用直观的课件展示了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邓书记强调说,学院领导班子能够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加强学习,完善制度、科学决策。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认真部署、积极推进、稳步工作,在制定岗位措施、优化部门流程、完善单位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邓书记重点汇报了我院党委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促进学院内涵建设、提高内部管理效能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督查组长王淑云同志在听取邓书记的汇报后说,学院党委在升本之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注重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学院发展深度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
督查组随后在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一线教师、基层工作人员中随机选定了15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
督查组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一线教师、基层工作人员代表215人参加了投票。

督查组仔细查阅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重点项目工作的佐证材料。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项目,我院共汇集了7大类23卷督查资料,廉政风险防控台账40余册,得到了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